消防通道勿“添堵” 消防安全门莫上锁

发布时间:2013-01-17 10:28:09发布来源:中国警察网

消防通道勿“添堵” 消防安全门莫上锁

2012年12月17日 13:34    来源:中国警察网   作者:狄永永

  中国警察网讯 近日,山西省运城市消防执法人员在部分营业场所发现消防门上锁、消防通道被堵塞等违法行为。消防部门提醒经营户,为了确保生命安全,消防安全门莫上锁,生命通道要畅通。

  在河津,消防执法人员共检查出10家营业场所消防门上锁、消防通道堵塞的违法行为。针对存在的问题,执法人员立即责令隐患单位进行整改。

  据运城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运城市一些小宾馆、饭店、KTV等娱乐场所,一旦发生火灾,消防安全门是人们重要的逃生应急出口,对于逃生人员起着生死攸关的作用。但是,一些经营者受利益驱使,或将安全门紧锁,或将疏散通道堆积生活杂物,抑或是当成货物储藏室。

  该负责人说,新修订的《消防法》明确规定:“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占用防火间距”、“占用、堵塞、封闭消防车通道”等行为是违法行为。个人行为将受到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,单位违规的代价最高达到5万元。

  消防部门在此希望营业场所负责人能够树立安全大于天的意识,消防通道不“添堵”,消防安全门不上锁。同时,也希望市民通过“96119”举报电话,积极举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门上锁、消防通道堵塞等违法行为,以维护民众的生命、财产安全。